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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鲁建标函〔2021〕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675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和督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及报送等工作,并于2月28日前将所属地区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及汇总资料(附件1-3),加盖公章后报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二、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网址:www.ccea.pro),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19版)》的要求,及时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月7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统计调查表,报送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统计报表系统数据审核状态,如数据未审核通过,请及时根据审核意见修订数据后再次上报。

四、对拒绝报送或报送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统计填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联系。联系人:王晓光,联系电话:0531-82083287。

 

附件:1.已报送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企业名单汇总表.docx

                 2.未报送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企业名单汇总表.docx

                 3.市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数据汇总表.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