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手共同开展
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员培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推行工程总承包争议评审制度,2022年8月15日至8月20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三单位联合主办,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湘潭大学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和湖南创通商务谈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协办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员培训班”在湘潭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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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了争议评审制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评调裁一体化”工作办法》,将争议评审纳入到诉前解纷调解的程序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也将行业专家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力量。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和EPC工程总承包的高度契合,创造了用柔性评审机制,代替刚性诉讼程序的市场需求,因此,及时推出一批专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专家队伍,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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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邀请了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曹义孙理事长,建纬研究院朱树英院长,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廖永安教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单明副庭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于泓庭长,湘潭大学副院长李喜莲教授,天津大学工程管理系陈勇强教授,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寅哲律师,建纬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主任陈军律师等专家学者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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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培训并通过最终考试的学员,取得了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和湘潭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证明通过6天的培训,具备了作为一个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争议评审队伍又增加了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