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协会调解专家巩曰路、巩象玉受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万劲松法官邀请开展了三起建设工程调解工作。在诉前、诉中,两位专家对当事人争议的建设工程量、工程造价、质保维修等专业问题进行了确认及梳理,从建设工程专业的角度提出了专家意见,经过多番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并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7月29日,两位专家通过当事人提交的诉状、证据等材料对三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进行了初步梳理,并对纠纷可能涉及的工程专业技术问题进行了分析。
8月10日,两位专家按法院诉调流程进行第一次调解,按程序核实当事人身份、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交换证据、陈述案情、固定争议焦点等。在此过程中,两位专家发现这三起案件均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三案系同一原告、两被告、三涉案工程,三个涉案工程又同属一家地产公司,两个被告公司也同属这家地产公司。纠纷源于原告在四年前完成的被告发包的工程外门窗、铝百叶安装施工工程,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被告因工程质量、质保维修等理由拖欠工程款600余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鉴于本案事实较清楚,主要焦点为欠付工程款问题,两调解员首先确定出本案无争议事实部分,并经双方签字认可,但如何付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后转入正式立案程序。
9月8日,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基于第一次调解确定的无争议事实,本次调解两位调解员专门就质保金、工程质量、质保维修等争议焦点问题提出了专家意见,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见并拟定了付款协议。
同月23日,双方当事人在自贸区巡回法庭进行了最后一轮调解,经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调解专家的专业解答,双方当事人消除了最后的顾虑,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月28日,被告已按协议支付了所欠工程款,原告也依约开具了发票。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对原告而言,其作为一家河北省施工企业,这笔工程款极大的缓解了企业压力和维稳压力;对被告而言,作为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避免了账户被查封的同时也维护了企业信誉。在此过程中,我协会调解专家的专业性及敬业精神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历城区人民法院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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