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员”
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鲁建标协〔2022〕25号 

各会员单位: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在通用和专用条款第20.3款规定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争议评审制度,推出了由当事人自行选定专家解决复杂争议的新机制。在山东省高院已推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评调裁一体化”工作办法》、江苏省高院和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推出《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的基础上,及时推出一批专业、独立、客观、公正并熟悉工程总承包争议评审的评审专家队伍,已成为工程总承包纠纷解决的当务之急。为此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讨会三单位联合委托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湘潭大学法学院举办第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员培训”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8月7日报到,8月8日-8月16日培训,共9天;(备注:培训时间为暂定,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报名人员)

  地点:湘潭华银国际大酒店(湘潭市雨花区韶山东路68号一幢)

  二、参训人员

  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小组的组成和当事人鳞选专家的专业要求,本期培训班计划培训人数为150人,三省各50人。参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颁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20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规定,培训对象为要求特定的高级别专家,拟由三部分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型专家三分之一,具有十年以上造价从业经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三分之一,具有工程总承包仲裁经验的仲裁机构首席仲裁员三分之一。

  山东省三类人员名额各为17人,额满为止;参加培训人员须提供经核对原件的个人相应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培训费用

  经核算培训成本,本次9天的培训费用(含全程住宿、用餐及老师课酬费用)共9000元/人;参训人员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用需自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名额有限,请有意派员参加的单位将拟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及对应的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于8月5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sdbzzjxh@163.com。

  五、联系人及电话

  张强、高中艳:0531-80973087

   

  附件 1.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doc

       附件 2.培训课程安排表.doc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