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个人):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来,对规范承发包双方权利责任和建设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省和社会各界对建筑领域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保函替代各类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扬尘、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等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上述热点、难点问题,经认真研究,拟通过合同管理予以进一步规范,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起草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斜体字为修改完善内容)。现予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一、邮箱:jgc@shandong.cn
二、传真:0531-87086951
三、信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请在电子邮件标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市场监管处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90418(1)4.29.doc
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4.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