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来山东协会调研交流


 

9月21日,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王如三理事长一行7人来我协会调研交流,就行业协会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展开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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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振平秘书长代表山东协会对江苏协会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山东协会调解中心的成立背景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山东协会目前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历城区人民法院等三级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受聘于法院的特邀调解员19人;同时,在青岛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分别担任建筑仲裁院的院长和副院长。调解工作主要分为:与诉讼有关的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与诉讼无关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商事调解、受理投诉解决争议的邀请调解等四类;另外,山东协会探索构建以造价工程师为核心的“调解、争议评审、中立评估、专家辅助人”制度,以争议评审方式解决的争议也越来越多。

山东协会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首先是解决会员单位在进行结算审核时,迟迟不能出具定案表的问题,解决因施工合同当事人打官司影响会员单位收入的问题;其次,通过协会的工作,造价师的专业意见能够被法官采信,利用司法权威提高造价行业的地位;第三,为造价工程师开展过程结算做好制度准备,维护和拓展工程造价的业务领域。山东协会的工作刚刚起步,得到了山东省司法系统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王如三理事长对山东协会调解工作制度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两省协会的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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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会调解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建筑工程仲裁中心副主任巩曰路、山东中大汇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继亮、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蒋山、山东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议。

江苏协会此次调研活动,为山东协会的工作带来了新的启发,密切了两省协会的友好关系,为促进会员服务奠定了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