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揭牌成立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仲裁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仲裁服务建设工程领域市场主体的独特优势,8月25日下午,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揭牌仪式在青岛仲裁委员会驻地举行。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青岛仲裁办等单位领导共同为建设工程仲裁院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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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在讲话中表示,青岛仲裁委员会成立建设工程仲裁院,为广大建设工程市场主体提供了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渠道,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建设工程仲裁院的成立,有利于优化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领域合同争议仲裁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青岛仲裁办主要负责同志在揭牌仪式上分别致辞。

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由法律界和建设工程领域多位专家组成,聘请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暨建筑房地产论坛组织委员会主任朱树英和上海城建集团总法律顾问,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忠任名誉院长; 聘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秘书长于振平任院长。

来自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建筑业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我市14家建设行业协会及74家驻青和本地建设企业领导,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各律师事务所代表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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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后,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名誉院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朱树英以《工程总承包纠纷案件仲裁审理应注意的四个主要问题》为题,对建设工程行业案件难点及行业新颁标准进行了授课和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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