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4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与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造价工程师法律素养精修班”第三期在山东建筑大学隆重开班。来自全省各地的50余名造价工程师再次聚首,共同开启法律与造价深度融合的研修新征程。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于振平秘书长,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王翠敏副院长出席开班仪式。

于振平秘书长指出,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非诉解纷机制正在快速构建,造价工程师应当抓住时机,在新的市场上抢占一席之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造价工程师培养法律思维利在当下、计在长久,第三期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我省“法律+造价”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从探索走向成熟。

王翠敏副院长系统讲述了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法学与工程领域相融合的教学特色,强调本期培训的课程体系设计,既注重夯实参训人员的专业根基,更对接行业法治化发展需求,强化法律实践能力培养。

李钧代表学员发言,希望通过系统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升解决复杂工程纠纷的实务能力,为今后的职业发展拓展空间。
自2025年以来,“造价工程师法律素养精修班”已累计培训学员二百余人,形成了山东省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未来,协会与高校将继续深化合作,持续完善培训体系,助力更多造价从业者突破职业瓶颈,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