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协〔2023〕16号
各会员单位、各调解员、评审员: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的通知”(鲁建标协〔2023〕3号),协会调解工作委员对申报2022年度调解、评审工作业绩的个人进行了评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先进工作者
于振平 尹红梅 巩象玉 吕纳新 任志旭 任志强
刘继亮 李留昌 李 益 李海龙 李景璐 杨海波
陈爱波 夏建伟 高中艳 黄海涛 隋世军
二、积极参与者
于学萌 马 茹 王英杰 边广海 任维霞 刘太轩
刘风娟 刘 克 刘轶峰 刘 睿 安 迪 杜 伟
李润超 杨 芬 张秋元 张晨英 陈文姬 陈红音
荀耿生 高 义 崔西明 潘素珍
以上结果公示期:2023.8.9-2023.8.15。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协会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中艳,电话:0531-80973087
邮箱:sdbzzjxh@163.com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