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协〔2022〕6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安排,参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标准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组织推荐选拔省协会工程建设标准和建设工程造价等专业的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成为专家库成员的条件
(一)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独立、主动的开展相关工作;
(二)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具备较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研究课题的基本能力和水平;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起草人员参与过工程建设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制定;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工程、法商领域执业10年以上;
3.在相关专业领域业绩显著,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家库成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建设工程标准造价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省标准造价协会提供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定协会组织的行业发展报告撰写、技术政策的课题研讨;
(三)参与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编制、研讨、论证、审查等工作;
(四)参与协会发布的人材机价格、造价指数、造价指标等造价信息的编制、评审工作;
(五)参与工程造价行业自律评估、审查工作;
(六)参与行业调解、争议评审工作;
(七)承担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库成员的义务
(一)专家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遵守法定的回避原则和制度。
(二)专家库成员应积极维护协会名誉,不得组织和参加未经登记社会组织的活动。
(三)专家库成员以协会专家库成员的名义参加社会活动,应征得协会同意,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活动报告。
四、专家库成员管理
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协会工作需要,适时优化。聘期与理事会界别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取消专家库成员资格:
(一)在参与业务活动中有不当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利用专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
(三)一年内没有参加业务活动和学习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推荐方式
会员单位按以下专业类别: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工程施工技术、工程施工质量、建设工程材料、工程纠纷调解,推荐本单位专家填报“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省协会审核后向入选专家颁发专家证书,聘期至2025年10月29日。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报送要求:2022年3月11日前,请将申请表word文档和申请表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bzzjxh@163.com。
六:联系方式:
孙夏:0531-80973087
魏铮:0531-80972087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