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助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协会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加入非法社会组织。积极动员企业负责人、职工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在非法社会组织担任相关职务。

二、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坚决遵守《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关联。严格自我要求,增强防范意识。

三、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登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2021年4月1日